皖北煤电百善矿推行“三违”罚款与学费返还制度
时间:2014-08-01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罚、还”并举戒“三违”
沈尊超 / 文
“矿‘三违’罚款学费返还制度实施后,在家人和区队领导的督促下,我用实际行动把罚款拿了回来,今后一定更加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7月29日,由于连续6个月没有再次出现“三违”行为,皖北煤电集团百善矿采煤工小杜高兴地从矿财务科领回了今年元月初因一起轻微“三违”被罚的200元“三违”罚款与学费。
据了解,今年以来,百善矿本着对“三违”人员“重教慎罚”的原则,在进一步完善明细“三违”行为等级划分、“三违”行为处罚规定,以及“三违”查处和学习帮教业务流程的同时,创新实施“三违”罚款与学费返还制度。要求“三违”人员学习期满后与矿签订《不再“三违”合同书》,严重“三违”人员要有家属作保。合同规定凡“三违”人员在半年内不再发生“三违”行为,矿将全额返还“三违”罚款与学费,对半年内再发生“三违”者,矿将加倍罚款,返还周期和返还罚款学费金额以最近一次“三违”计算。
“以前,部分员工对“三违”行为认识不到位,对处罚产生抵触情绪,甚至产生逆反心理,造成了“违章——罚款——再违章——再罚款”的恶性循环,使员工“三违”重复率居高不下。通过罚金返还这一人性化的“三违”处罚方式,有效缓解了员工因罚款带来的负面影响,员工遵章作业、自主保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现场,该矿安监处“三违”人员帮教办公室负责人聂师傅介绍说。
目前,该矿很多像小杜一样有过违章记录的员工都能通过按章作业、杜绝“三违”拿回罚款,积极参加各类安全规程措施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在班前会上现身说法,真正实现了“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大大降低了员工“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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