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疃矿推行干部不规范管理行为积分制
时间:2015-07-10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按项计分 定期考核
作者:张雯
根据干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9种不规范管理行为的具体表现,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凡碰触规定的,对照相应分值,给予责任人积分考核。这是日前,安徽淮北矿业孙疃矿新出台的《孙疃矿干部不规范管理行为积分考核办法》呈现的显著特点。
为规范干部的管理行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该矿坚持严管理先严干部的原则,要求职工做到的,干部必先做到,以上率下,用干部的管理行为规范化影响和带动职工的操作行为规范化。为此,该矿把干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管理行为进行归纳与分析,具体归结为违反相关规定、违章指挥等9种表现形式,并针对不同的不规范管理行为分别设置1分、2分、3分、4分等不同的积分标准。例如,跟班干部未在现场交接班的,未带领当班人员集体升入井的,每次分别各计1分;干部发现“三违”不制止、发现隐患不汇报或不安排整改的,每次分别计2分;违反安全预警跟班规定,应跟班而未跟班的,每次计3分;发生冒顶(冒高2米以上)、重车斜巷掉道、后路设备基础松动、无极绳事故、瓦斯低值超限、瓦斯误报警、放炮事故、井口坠物等事故,未构成重大涉险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区长、书记、跟班干部、分管干部每次各计4分;构成重大涉险事故的,给予有关干部撤职处分。对发生微伤、轻伤等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也分别给予该单位党政正职、跟带班干部、分管副职、包队干部等不同的计分处罚。
同时,为体现“安全第一”的用人导向,该矿规定由安全副总工程师牵头,政工部、安监处、纪委等职能部门联合每月对干部的积分结果进行考核统计,月通报,年问责。一年内积分累计达到8分、9-12分的,分别给予办集体学习班、安全警示谈话、取消全年各类评先争优资格等严厉处罚。一年内积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正如综采一区党支部书记甄传根所说:“新出台的《孙疃矿干部不规范管理行为积分考核办法》,好象是一把‘戒尺’,对干部来说是一种压力,对职工来说是一种威慑,确实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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