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建筑公司实施项目财务负责人工作报告制度
时间:2015-04-22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唐强合肥报道】今年以来,中铁四局建筑公司结合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及精细化管理要求,专门下发通知文件,在全公司实施工程项目财务负责人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
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对象为该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在时间上要求每半年报告一次;在报告方式及程序上以书面报告和口头汇报相结合,要求报告人在每半年终了的下个月内,必须向公司总会计师递交《项目财务负责人工作报告》,同时,每年度至少一次回公司向总会计师当面汇报。针对报告内容,要求必须由报告人亲自撰写,按照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的原则,至少报告半年来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报告项目工程款回收、债务筹划、税务筹划、财务风险防范、经济活动分析、预算管理、财经制度执行等组织开展财务、资金等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报告下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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