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疃矿出台新规定狠抓干部作风保安全
时间:2016-12-08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张雯
“会战活动期间,凡碰触干部管理十条高压线的,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加倍罚款、撤职等严厉惩处。”这是日前安徽淮北矿业孙疃矿为强化干部作风出台的部分新规定。
为扎实开展“百日安全会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管理干部以上率下的标杆作用,孙疃矿结合现状,出台了《孙疃矿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会战”活动的通知》,并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独立版块列入其中,敲警钟,动真格,保安全。为抓好淮北矿业《关于强化安全生产严细实作风的十条刚性规定》文件精神落实,该矿要求各单位限期召开以“强化严细实作风,确保‘百日安全会战’目标”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一次安全思想大洗礼,全面消除各类错误思想认识,在行动上与矿井安全发展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强化干部跟带班、值班管理。活动期间,矿领导及安、技、调等职能科室管技干部每月下井数增加1个,职能科室副职小班数每月不低于8个。凡出现正职、跟班干部不参加班前会的、跟班干部不带领集体升入井等五种行为之一的,按矿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加倍处罚,并由政工部每周对干部作风进行写实通报。
实行安全罚款带指标运转。这个矿除分别细化安、技、调等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罚款金额外,还对副总以上矿领导的安全罚款金额进行量化。未完成指标的,将从当月市场化工资中扣除差额部分的50%。设置干部管理“十条高压线”,活动期间凡发现碰触其中之一的,分别给予当事人撤职、降职或解聘转岗等严厉处分。为强化机关部室的监督职能,矿上对井下所有头面进行责任区划分、推行包保责任制度,要求职能科室包保人员要与包保单位签订责任书。会战期间,包保区域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给予包保人比照责任单位同等级别管理人员对等处罚;发生两起工伤,给予降职处分;发生三起,给予撤职处分。发生重伤事故的,给予包保人员降职处分。另外,严格执行“九个一律撤职”规定,以进一步加强对班队长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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